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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刊時間: |
107/12/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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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 |
教學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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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標題: |
107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一二期末考時間表及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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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: |
時間表(附件一) 範圍(附件二107.12.24更新版)
測驗日期:108/1/15-108/1/17
※ 1/15~1/17--- 16:10放學;1/18---10:00放學。
一、每節考試時間70分鐘,藝能科每節50分鐘。
二、1/15高一第四節,高二第三四節在原班考試,1/16高一第四節.高二第三四節在原班考試, 其餘各節採配班考試;自習時間同學回原班安靜讀書,不得隨意走動喧嘩,違者警告以上處分。
三、請監考老師務必提醒每節考生,確實遵守「考場秩序規則」規定,考試絕不能作弊。考試若作弊,依學生定期評量試場違規事件處理要點第一條規定,該科不予計分並記大過乙次。
四、學生穿制服、體育服應考並準備學生證、身分證、健保卡(有貼照片) 等證件受檢。
五、請監考老師吩附學生將手機關機並放在書包內,書包一律整齊放置教室前或後面,違反者以違反試場規定辦理。
六、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考試,未達30分鐘不得交卷出場,請監考老師嚴格執行。
七、請假核准同學持請假單於1月7日前【事假、公假、喪假者需事前】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補考登記,逾期不受理。依規定:請事假考60分以上,一律以60分計。病假(需附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證明),以原分計算;病假(持一般診所證明)考60分以上一律以60分計。【病假當天請電話告知教務處】,補考日前請持請假單及相關證明至教學組辦理登記,申請核准後方可補考。
八、期末考補考日期:107年1月18日(星期五)上午第一節【8:00】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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