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行政大樓一樓:7463150)
人事主任:蔡秀媛 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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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事組員:王安華先生
壹、 人事室業務職掌: 一、組織編制、職務歸系、分層負責、權責劃分、工作簡化。 二、教職員之考試、分發、甄選、銓敘、陞遷、任用、送審 、動態登記。 三、教職員考績、獎懲、勤惰管理、差假、出國、進修、訓練。 四、教職員退休、撫卹、俸給、資遣、待遇、福利、保險。 人事資訊管理、輔購住宅貸款、文康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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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 人事法規
一、公務人員考績法
二、公務人員退休法
三、公務人員陞遷法
四、公務人員請假規則
五、公務員服務法
六、公教人員保險法
十、教師法
十一、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
十二、教育基本法
十三、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
十四、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
叁、 人事法令宣導
一、各學校於三年內(九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至九十四年
六月十五日止),均應完成所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
訓練至少一次,以期內化行政中立理念,建立行
政中立文化。
二、各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全時進修或部分辦公
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,至九十二年二月一日起,
其進修費用『得不予補助』。
三、同仁欲參加台灣省教育會會員互助會者,全年份
會費每人九六0元,請向人事室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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