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工讀生】國立鳳山高中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在校工讀生」招募
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1月23日止。
二、申請名額:正取19名,餘申請者皆列為備取名單(遞補中途離任者)。
三、申請對象:本校高一、高二在籍學生(高三下因升學暫緩申請),以師長推薦,或列冊中(低)收入戶及家境清寒學生優先錄取。
四、申請方式:上下學期各辦理1次,學務處訓育組領取申請表,或自行至學務處公告下載。
(一)申請表。
(二)戶口名簿影本。
(三)學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封面影本。
(四)中.低收入.清寒或身障證明影本。
五、工作內容:
(一)工讀時間以一學期為限;表現良好者得提出申請留任。
(二)工讀生乃指自願於午休、課餘時間,為本校服務之學生,工作內容包含每週一登革熱巡檢工作,辦公室、專科教室清潔及垃圾清運,學校環境及大型活動環境清潔維護等交辦事項。詳細工讀內容,由各處室督導老師調整決定。
六、工作時間:
(一)工讀時間原則上以9:50~10:10、12:00~12:40為主,工讀時數以0.5小時計算,當月合計未滿小時者不列入紀錄。
(二)工讀時間得依服務單位之規定為之,若有特殊需求必須於非上課日工讀時,需經督導老師同意方得列入工讀時數累計。
(三)因故無法工讀時,請務必事項向督導單位老師告知,並委請其他工讀生夥伴或自行尋覓校內同學協助垃圾清運。
七、工讀費請領:
(一)每月結束前:1.請工讀生自行統計本月累計時數。2.將該月考核簽到表經督導老師核章。3.於該月最後1日將考核簽到表送至學務處訓育組彙整,避免影響工讀金發放。
(二)工讀時數每月平均約16至20小時(依核准經費調整),當月合計未滿小時者不列入紀錄。
八、獎勵考核:
(一)學期結束時,請各服務單位督導老師根據工讀生學期表現,給予該工讀生適當之獎懲考核,以做為下學期是否優先任用之參考。
(二)學務處訓育組將依該學期工讀生整體表現,記予嘉獎1至2支作為獎勵。
※備註:錄取工讀同學請保持工作熱誠,中途請勿任意退出(抗壓性),若臨時無法到(穩定度),請事先覓妥代理人(溝通力)交代工作。
真摯邀請各位同學~加入鳳山高中工讀生的行列唷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