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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鳳山高級中學112學年校長遴選 家長代表選舉公告 112.02.23
主旨:為辦理112學年度本校校長遴選,請選舉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各1人,推動校長遴選相關工作
依據:112年2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24500號函辦理
說明:
一、 家長代表產生方式:由班級家長代表選舉產生,投票人數不得少於班級家長代表人數四分之一。
二、 工作任務如下
1. 參加校長遴選小組工作會議
2. 參加學校辦理校長候選人座談會
3. 彙整座談會結果並撰寫出席遴選會報告表
4. 出席教育部遴選委員會
三、 選舉方式
1. 採通訊投票,由家長代表學生代為領取選票交付家長代表,圈選後彌封放入信封袋,請學生於3月2日繳回學務處,最晚到19:00開票前截止。
2. 開票方式,由3月2日19:00第三次家長委員會開票。
3. 最高票為正取代表一名,次高票為備取代表一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