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
115年度第1次(第14屆第5次) 董監事會議記錄115.01.26
一、 會議開始:
二、 主席致詞:(介紹貴賓)
三、 校務報告:如附件
四、 上次會議討論決議事項執行情形
案由一:鄭崑廷常務董事提議調整董監事捐贈額度。
執行情形:已列本次提案討論議決。
案由二:蔡錦墩董事提議往後會議資料上建議列出文教基金會的董監事名單
及職稱。
執行情形:會議資料已列入第十四屆董事、監察人名冊。
五、 提案討論:
案由一:11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及工作計畫,提請討論審議。
說明:
一、本案係依據「財團法人法」第25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略以: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
月內,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,提請董事會通過後,送主管
機關備查。基此,本會應於115年1月底前將上開文件送高雄市政
府教育局備查。
決 議:照案通過,奉董事長核定後送教育局備查。
案由二:本會114年度經費收支決算之工作報告及經費收支營運(餘絀)表、資產負債表、淨值變動表、現金流量表、財產清冊、等財務報表
,提請討論審議。
說明:
一、本案係依據「財團法人法」第25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略以:財團法人應於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,
將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,提請董事會通過後,送主管機
關備查。
三、本案係依據「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
程」第11條暨「高雄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」第
21條規定辦理。
決 議:照案通過,奉董事長核定後送教育局備查。
案由三:本會董監事捐贈建議額度,提請討論審議。
說明:
一、因應現今社會經濟發展與物價調漲,是否提高董監事捐款金額以協
助基金會會務運作。
二、建議調整後的捐款金額,如下:董事長12萬、常務董事5萬、董事
3萬、監事2萬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六、 臨時動議:
1. 楊瑞朗董事:因印刷紙本會議資料價格昂貴,建議會議資料提供電子檔為主,可利用現場投影設備或是平板提供會議資料。
決議:照案通過,如有紙本需求董監事再另外提供。
2. 吳任偉董事長:本校在115年3月28日(六)舉辦校慶活動;中午校友會也舉行校友回娘家活動。是否同意援例由本會認2桌?超出部分則由董事長全額負擔。另外補充:本會與家長會、校友會預定在115年3月21日(六)舉辦聯合自強活動。請各董監事及顧問踴躍報名參加!
決 議:照案通過,請執行秘書調查參加活動人數及報名。
